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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

    发布时间:2020-07-16  点击:

    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总体情况说明

    一、制(订覆盖专业

    共有6个二级学院28个专业参与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制(修)订,具体情况请见下表1。

    1 专业分布

    序号

    二级学院

    专业数量

    1

    机电工程学院

    4

    2

    民航运输学院

    4

    3

    国际旅游学院

    10

    4

    海运工程学院

    3

    5

    乘务学院

    6

    6

    人文社科学院

    1

    二、人才培养模式

    2 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

    序号

    培养模式

    专业数量

    分布

    1

    2.5+0.5

    6

    机电工程学院3个

    海运工程学院2个

    乘务学院1个(舞蹈)

    2

    2+1

    13

    国际旅游学院9个

    乘务学院1个(空中乘务(3+2))

    机电工程学院1个(直升机)

    海运工程学院1个(港口)

    人文社科学院1个

    3

    1.75+0.25+1

    7

    民航运输学院4个

    乘务学院3个

    4

    1+1+1

    2

    国际旅游学院1个(酒店管理)

    乘务学院1个(高铁乘务)

    三、制(修)订要求

    1. 原则上,总学时不低于2500,参照国家专业教学标准,不高于3150。

    2. 公共课占总学时比例须在25%以上,实践教学学时占比须在50%以上,选修课学时占比须在10%以上。

    3. 进程表中第一学期按15周计算学时,第二至四学期按18周计算学时。

    4. 一般情况下,16~18学时计为1学分,学分统计最小单位为0.5学分。

    5. 综合实践、认知实习、跟岗实习、顶岗实习、毕业报告:1周计为24学时,1周计为1学分。

    6. 公共选修课学时统一计为理论学时,第二课堂学时统一计为实践学时。

    7. 第二课堂活动1个小时计为1学时,18学时计为1学分;冬季小学期、社会实践周活动均为第二课堂。

    8. 1-4学期,课内教学周每周应安排22~28学时的教学任务。

    9. 公共课按“公共课开课说明”要求填写;限定选修课、自主选修课每学期由教务处统筹安排,各专业不需要添加课程。

    10. “√”为考试课程,“*”为考查课程。

    11. 专业核心课程开设6-8门。